幕墙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幕墙必须由板材(玻璃、石材和金属等)、梁(铝型材或型钢等)、柱(铝型材或型钢等)组成一个独立于主体结构的分部结构。
2、承受幕墙自身荷载的结构应在主体结构外侧。
3、幕墙一般应悬挂在主体结构上(或支承在主体结构上),相对与主体结构应允许一定的位移,以满足风荷载和地震荷载的作用。
4、幕墙是悬挂在或支承(如全玻璃幕墙的一种)在主体结构上的外围护构件,主要起围护作用有时也起到装饰作用(如石材幕墙、金属幕墙等),不分担主体结构载荷。
窗户应具备以下条件:
所谓窗一般是安装于结构的洞口中,相对于主体结构并不能产生位移,或位移相对于较小,不具备幕墙的条件,所以并不是大面积玻璃就等同于幕墙。条窗无论竖向还是横向也只能是窗,只是跨越防火分区处要进行防火封堵处理。
具备以下四大特征的外墙才能称为幕墙:
1、悬挂在结构框架的前面,(立柱偏心受压在不失稳情况下,可以反支)。
2、不承受建筑结构的荷载:包括水平、垂直方向的荷载的非承重外墙。
3、墙体自重和所受风荷载等,都通过锚点传至建筑物的结构框架。
4、幕墙构件之间的接缝设计和连接工艺,应能使幕墙架设成任何样式的边续墙面。
镶嵌在建筑洞口里安装缝隙可传力的结构,不管用幕墙料做还是用窗料做,都叫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