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申报的适用范围:
需要进行消防申报的场所包括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等。具体需要申报的场所可以根据当地消防部门的规定来确定。
其他场所:
人员密集场所,如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如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库房和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库房,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等。
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如高层民用建筑的办公楼(写字楼)、公寓楼等,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国家储备粮库、总储量在10000吨以上的其他粮库等。
其他需要进行消防申报的场所,如电子计算机房、燃气锅炉房、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等场所。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需要进行消防申报的场所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具体操作时,建议参考当地消防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申报。
哪些项目竣工后需要申请消防验收?
A: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19号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申请消防设计审核,竣工后申请消防验收:
1、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消防报批需要图纸有哪些?
室内装修的话一般需要提供:图纸目录、装修设计、设计说明、原始结构图、隔墙定位图、平面布置图、天花布置图、地面铺装图、开关连线图、强电布置图、弱电布置图、强电连线图、弱电连线图、监控布置图、应急照明图、出口指示图、喷淋布置图、烟感布置图、空调布置图、综合天花图、配电系统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