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开诊断证明书,必须依据病人的症状及医学检查依据,不得因人情关系滥开证明,更不允许开假证明书。对于诊断难度大,或诊断有分歧的疾病,必须进一步检查得出准确结论后方可出具诊断证明。属于工伤,交通事故,医务纠纷,殴打的病人,其诊断证明经由主治医师以上医生会诊签字方可盖章,劳动力鉴定须由专门机构进行。对于过期诊断证明或先休后补的诊断证明一律不予盖章,凡有疑问的诊断证明要查对患者是否属实。
疾病诊断证明书是临床医生出具给病人,用以证明其所患疾病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书,常常作为病休、病退、伤残鉴定、保险索赔等的重要依据。因此,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是一件政策性很强的医疗工作,每一位临床医生都会本着实事求是和对、单位及个人负责的精神,认真、严肃、科学地做好此项工作。
怀孕期间病假没规定期限,但是休病假要有医院诊断证明,并且按单位规章请假。
医疗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3个月~24个月。医疗期本身与是否孕妇无关。但是怀孕女职工另有保护,比如单位不能因为医疗期满仍然不能上班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医院病假条用于指导患者休假,上书患者的姓名等个人信息,本次就诊得出的相关疾病名称,已经根据病情安排的对应的休假时长,以及证明开具的日期这些信息。
举例:
姓名:王小明,性别:男,年龄29岁
诊断:上感
建议:全休3天
日期:2024-3-22
当然这是一个病假条的基本填写项目,并不是所有项目。不同地区的规定不一样,病假条的格式也不一样,所填写的项目内容也不尽相同,有的需要填写患者单位,籍贯,民族,住址等情况均应该要按照要求填写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