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假单可以补吗?
可以补开病假条,完善病假手续。病假单是由医院开具的,如果丢失需要和医院进行协商再次开具,但是只能按照原休息证明的日期进行开具,不会改变原有的时间节点。
撰写标准病假条的实用方法
一、开头
病假条的撰写,与请假条撰写同属一个系列。首先,“病假条”三个字要处于居中位置,表明这份单子的性质。其次,表明向谁请假,顶格写上所要请假的具体人物,可以加上“尊敬的”一词,以示尊重。
二、正文
病假条正文主体的关键在于病假原因,详细说明所患何病,并作出应有的说明,证明其正确性。同时,要写清相关的请假时间,详细说明自身状况,这样才能够获得予以请假的批准。如果病假条的正文内容表意不清,可能会给人一种欺骗的感觉,造成不予批假或者其他现象。
三、结尾
病假条的结尾主要是要表示感谢,以祝福语的形式给人以舒适感,在表达适度礼貌的同时,能够加快假条批准速度。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虽然并不确定病假是否能够得到批准,但提前写好感谢的话,会给人一种大方得体的感觉,让人容易接受。
(别忘了附上医院证断证明)
病历一般项目:姓名,性别,年龄,婚姻,民族,职业,出生地,现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邮政编码,电话,入院时间,记录时间,病史叙述者(注明可靠程度)。填写要求:(1)、年龄要写明“岁”,婴幼儿应写“月”或“天”,不得写“成”、“孩”、“老”等。(2)、职业应写明具体工作类别,如车工、待业、教师、工会干部等,不能笼统地写为工人、干部。(3)、地址:农村要写到乡、村,城市要写到街道门牌号码;工厂写到;车间、班组,机关写明科室。(4)、入院时间、记录时间要注明几时几分。(5)、病史叙述者:成年患者由本人叙述;小儿或神志不清者要写明代诉人姓名及与患者的关系等 .
1、每次就诊均应填写就诊日期,急诊病员应加填具体时间。
2、请求其他科会诊时,应将请求会诊目的、要求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清楚,并由本院高年资医师签名 .
3、被邀请的会诊医师(本院高年资医师)应在请示会诊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
4、门诊病人需要住院检查和时,由医师填写住院证。
5、门诊医师对转诊的病员应负责填写病历摘要。
6、法定传染病应注明疫情报告情况。
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明确规定,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