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模板和支(拱)架构件进场后应进行验收,符合相关标准后方可使用。
2、模板及其预埋件、预留孔应符合设计和工艺要求。
3、当设计有要求或施工需要时,可在模板的隅角部位加设三角棱条。
4、支(拱)架结构的立面或平面均应安装牢固,能抵抗振动或偶然撞击作用,并应在两个互相垂直的方向对支(拱)架的立柱加以固定。
使用木材制作支(拱)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承受弯曲力矩或横向受压的杆件,不应釆用木材制作,并应减少杆件间的连接数目。
(2)长杆件应减少连接接头。
(3)压力杆件纵向连接应釆用对接法,并扣以硬木或钢制的夹板。搭接法仅可用于次要杆件的连接。
(4)两相邻立柱的连接接头应分设在不同的水平面上。
支(拱)架预留施工拱度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1)支(拱)架承受全部荷载时的弹性变形。
(2)由于静活载和冲击荷载产生的弹性变形。
(3)加载后由于构件接头挤压所产生的非弹性变形。
(4)由于基础沉降而产生的非弹性变形。
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底模和侧模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实际张拉力、混凝土弹性模量及上拱度数据,预设反拱及预留压缩量。
为消除支(拱)架非弹性变形,确定模板立模高程,现浇混凝土结构的支(拱)架在正式使用前应预压。
模板及支(拱)架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