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条 基本概述疾病名称: 先兆性流产 疾病分类: 妇产科先兆流产是指有流产的表现, 但经保胎处理后, 可能继续妊娠 不能至足月者, 常发生在妊娠早期, 有早服反应, 少量流血, 出血少于月经量, 伴发轻微的间歇性子宫收缩。 妇科检查子宫未开大, 羊膜囊未破裂,子宫大小与停经月份相符, 妊娠试验阳性, 一般见于黄体功能不全、 子宫敏感性增强等, 若流血量增多或下腹部疼痛加剧, 可发展为难免流产。 妊娠前三个月子宫比较敏感, 有时出现轻微的下腹坠痛, 但这不是先兆流产, 出现这种情况应注意休息, 并及时到医院请医生诊治保胎。
医院诊断证明要写建议休学吗?
1、原则上医院不会书写建议休学,是否休学不包含医院范围,医院只能如实书写实际情况。
2、诊断证明一般包含:基础信息、诊断结果、处理意见等。
3、休学所需要的诊断证明,并不是要有“建议休学”字样才可以休学,比如:周期、系统性二个月等等。
4、一般情况到医院让书写带有“建议休学”的诊断证明,通常情况医生不给书写,有可能是不足够,比如:肠胃炎一周时间康复,让医生书写康复期一月,与事实不否。
5、医生能够书写“建议休学诊断证明”常见于住院期间,因经过检查得到明确的结果,需要住院;这种情况一般医生会书写“建议休学”,比如:小明同学患有尿毒症,需要每月按时住院进行透析,从发病期到康复期需要三个月以上时间,或不能够在校按时上课,这种情况医生会直接书写“建议患者休学”。
6、诊断证明并不是病历,病历是指记录,诊断是指结果。
疾病诊断证明书是临床医生出具给病人,用以证明其所患疾病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书,常常作为病休、病退、伤残鉴定、保险索赔等的重要依据。因此,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是一件政策性很强的医疗工作,每一位临床医生都会本着实事求是和对、单位及个人负责的精神,认真、严肃、科学地做好此项工作。
医学证明是指由执业医师出具的医学证明,如疾病证明、病假证明、死亡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要求门诊医生严格按照症状出示诊断书和病假单,并记录在病历中。严禁给予恩惠。急诊病人的病假证明一般不应超过3天。如果加盖印章,登记证明(或小病历)必须在病假期间有效,过期后不再加盖印章,一般不会开具病假证明。如果是医疗证明(用于退休、辞职、换工作、意外事故等),请持有相关部门的医疗证明和病历,并加盖医院指定的专科医生签名和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