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由于身体原因,无法正常参加体能测试,可以申请办理缓测或者免测。体能测试的免测证明一定要到当地的三级甲等医院去出具证明。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在相关的门诊进行诊断。诊断之后,确实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的,检测人员要填写《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因病或残疾是指疾病或身体残缺影响机体剧烈运动,不能完成测试。短期能够自愈的伤病不在此范围,申请缓测。纸质文档自己留存。
休学、实习、因教学活动长期未在校等特殊情况需填写《免予执行申请表》(网站下载)和相应证明(必须是由教务处证明同意并盖章),一式两份(可以有一份复印件)由测试中心和所在学院审核签字后批准申请免测并存档。
根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大学生需要完成六项测试,分别是身高、体重、肺活量、台阶试验、50米跑或立定跳远(选测一项)、握力或仰卧起坐(女生)或坐位体前屈(选测一项)。
在进行评价时,对五项指标进行评价: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台阶指数、50米跑或立定跳远(选评一项)、握力体重指数或仰卧起坐(女生)或坐位体前屈(选评一项)。
一般情况下,免体测证明的办理范围是因身体原因(身体缺陷、慢性病、心脏病、先天发育不良等疾病)不能参加本年度规定项目测试的学生。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必须是两年内县区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证明材料包括病历或诊断证明,且必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