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因病或残疾是指疾病或身体残缺影响机体剧烈运动,不能完成测试。短期能够自愈的伤病不在此范围,申请缓测。纸质文档自己留存。
休学、实习、因教学活动长期未在校等特殊情况需填写《免予执行申请表》(网站下载)和相应证明(必须是由教务处证明同意并盖章),一式两份(可以有一份复印件)由测试中心和所在学院审核签字后批准申请免测并存档。
根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大学生需要完成六项测试,分别是身高、体重、肺活量、台阶试验、50米跑或立定跳远(选测一项)、握力或仰卧起坐(女生)或坐位体前屈(选测一项)。
在进行评价时,对五项指标进行评价: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台阶指数、50米跑或立定跳远(选评一项)、握力体重指数或仰卧起坐(女生)或坐位体前屈(选评一项)。
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