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诊断证明医院只能如实书写实际情况,比如:处理意见、建议等等。当然,并不是性往往能够书写建议休学字样的,一般都是患有重大疾病。诊断证明上是可以书写建议休学,但是医生也会看具体的情况
1、学生因伤、病经医院诊断,须停课、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
2、根据考勤,一学期因病请假而累计缺课超过该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
3、因某种特殊疾病原因,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4、在允许修业年限内,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适当延长,但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中小学休学规定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休学:
A、因病经诊断,需停课休养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B、学生在一学期内连续请假(包括病、事假)时间超过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仍不能到校上课的;
C、因其他原因(包括出境就学等),需要休学的。
因病假办理休学手续须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院病案,因事假办理休学手续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由学校报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一般为1年,原则上不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