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或残疾是指疾病或身体残缺影响机体剧烈运动,不能完成测试。短期能够自愈的伤病不在此范围,申请缓测。纸质文档自己留存。
休学、实习、因教学活动长期未在校等特殊情况需填写《免予执行申请表》(网站下载)和相应证明(必须是由教务处证明同意并盖章),一式两份(可以有一份复印件)由测试中心和所在学院审核签字后批准申请免测并存档。
开具免体证明就是为例规避体育考试。一般‘免体’的原因是有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或扭伤、骨折等外伤等情况。如果符合这些要求可到当地三甲医院,联系对应医生。符合条件的医生是可以开具免体证明的。如果不符合医生也不会开具免体证明。
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大学生体测免测原因:凡心、肝、脾、肾、肺等主要脏器有疾病者,身体残缺、畸形者,急性病患者可填写免测申请表申请免测。如果由于身体原因,无法正常参加体能测试,可以申请办理缓测或者免测。体能测试的免测证明一定要到当地的三级甲等医院去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