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历可以通过医院的病案室,凭借相对应的证明,重新复印,相关方面的诊断证明,可以凭借病历通过诊断医生重新开具,带上你的身份证就行。在医院,医院就会保存病历并建档,有了病历档案,随时可以开具诊断证明书,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具有法律效力的。
病历和诊断书不是一回事。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病情诊断书是根据各种病历资料对疾病所下的结论,而出院小结只是对患者在住院期间接受及出院时康复情况的总结。严格地讲,三者不是一回事。
医院提供证明主要有:伤者和残者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医院应当提供证明,其中护理的期限、住院的时间、医疗费用等其他住院期间医院能够证明的支出,同时残疾者医院还应提供后的恢复情况证明。
病诊断证明书一般是具有职业医师资格的医生签字,由院收费处盖章后方能生效,特殊疾病证明书必须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专科医生签字。由医务科盖章后方能生效,同时开诊断书的医生应对所作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另外诊断证明书的内容都有病历记载。要对身体做详细的检查来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