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厅2011年5月25日转发人民银行等7个部门制定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意见》明确,一次性购买1万元及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即购物卡)的单位或个人应进行实名登记,且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购物券从表现形式上基本上分为实物购物券及虚拟购物券两种。一般为单位或慈善团体为达到促销、刺激消费等目的而派发的、具有一定有效时间限制的换购、抵用、现金代用券或虚拟优惠券。购物券的实现一方面为消费者提供了市场消费基础,一方面也起到拉动和刺激经济的作用,为企业盈利及和市场经济发展都带来便利。
斯玛特服务卡为集餐饮、购物于一体的消费卡,由上海斯玛特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发行,有100元、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面值。00 元和 1000 元面值的卡面值会标注在卡的背面;至于 100 元、 200 元、 500 元面值的卡可以通过看卡正面 16 位卡号,从左至右的第 6 至第 8 位来区分,“ 010 ”代表面值 100 元的卡,“ 020 ”代表 200 元面值卡,“ 050 ”代表 500 元面值卡,“ 000 ”代表非面值卡。
斯玛特普通卡(黄色卡面且卡号以8888开头),可以在斯玛特公司办理续期手续,支付服务费10 元/张,有效期延长一年,服务费可以选择在卡内扣除(须卡内余额大于10元)或支付现金。对于其他联名卡或专用卡由该联名单位制定续期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