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的主要内容:
1、总布置图及布置中与消防有关的消防间隔、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等。
2、建筑火灾危险类别和耐火等级。
3、搭建防火/防烟隔断和建筑结构。
4、疏散、灭火电梯。
5、灭火供水及自动灭火系统。
6、防烟、排烟及通风空调系统。
7、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8、消防应急走廊、应急灯、紧急广播和疏散命令标志。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控制室。
10、建筑室内装饰。
11、建筑灭火器配置。
12.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与消防有关的其他内容。
13、核对有效证件,提供消防产品合格证。
建设单位存在的问题:
1、自来水未接,消防设备主电源未接配电室。
2、发电机自动切换功能和配电板未调试。
3、消防室内无外接电话。
4、防火室内没有防火门窗。
5、防火池证明:数量,一次补充时间(48小时内)。
消防管道是指用于消防方面,连接消防设备、器材,输送消防灭火用水,气体或者其他介质的管道材料。由于消防管道常处于静止状态,也因此对管道要求较为严格,管道需要耐压力,耐腐蚀,耐高温性能好。
消防管道安装规范
1、消防管道螺纹连接管道变径时,丝扣连接应采用异径管零件,避免采用补芯。如需补芯时,弯头上下不得使用,三通零件上只允许用一个,四通零件上不超过两个。螺纹连接的密封填料应均匀附在管道的螺纹部分。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密封的材料挤入管内,连接后应将外部清理干净。
2、消防管道焊接连接焊接时,异径管道的管径二者相差不应大于50mm,如大于50mm时,应采用大小头焊接,表面不允许有裂缝、气孔、夹渣、溶合性飞溅、咬边、凹陷、接头坡口错位等。
3、套管
(1)管道穿墙,过楼板应加套管、管道焊缝不应置于套管内,穿墙套管长度不得小于墙的厚度。
(2)穿楼板套管应高出楼板或地面50mm。
4、管路加固管道固定采用管道吊架和防晃支架,也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在管径为50mm或50mm以上的配水干管或配水管上于少应设置一个防晃支架,管道过长或改变方向时必须增设防晃支架。
(2)相邻两喷头间的管段上至少应设一个吊架。当喷头间距小于1.8m时,可隔段设置。
(3)吊架、防晃支架宜直接固定于建筑物上,安装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5、消防管道安装
(1)报警阀以后的管路上不应有其他用水设施,并应采用镀锌钢管或镀锌无缝钢管。
(2)自动喷水灭火的管道应设有坡度,并坡向排水管或辅助排水管。湿式系统干管的坡度不应小于0.002°,配水管、配水支管的坡度不小于0.005°。
(3)所有配水管或配水支管的直径不应小于25mm。
6、减压孔板和节流装置
(1)应设在直径为50mm或50mm以上的水平管段上。
(2)孔板应安装在水流转弯下游一侧自管段上,与弯管的距离不能小于设置管段直径的两倍。
(3)节流管的长度不宜小于1.0m。
7、管道色标消防配水干管、配水管道应涂以红色或红色环圈标记,以区分其他管道。
1、消火栓灭火系统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管道若管径≤100mm时,采用螺纹连接;大于100mm采用法兰或卡箍式连接。阀门通常采用闸阀或蝶阀。消火栓箱安装分为明装、暗装和半明装,管道通过钢筋混凝土水箱壁,应安装刚性或柔性防水套管。阀、压力表、泄水管、水位指示器、消防水泵等,应符合规范要求。安装在室外的地上、地下式消防水泵接合器,温度在—20℃以下时应采取相适应的保温措施,以防冻结。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子公称直径≤100mm时,应用螺纹连接;其他用焊接或法兰连接。喷头布置的水平距离应根据火灾危险等级确定。报警阀组安装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在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水力警铃应安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外墙上,应方便检修。
3、干粉灭火系统管道包括气体管道和干粉管道,这两种管道要求洁净,不能锈蚀。
4、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对灭火剂贮存容器,容器阀、选择阀、液体单向阀、喷嘴和阀驱(起)动装置等系统组件进行外观检查。系统安装前应检查灭火剂贮存容器内的灭火剂充装量与充装压力,并对选择阀、液体单向阀、高压软管和阀驱(起)动装置中的气体单向阀逐个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容器的储存区域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二氧化碳储存容器(瓶组)及配套的容器阀、单向阀和集流管应设置在专用房间内,安装在有可能引起爆炸危险的可燃气体、蒸汽或粉尘等场所的气体灭火管道,应设防静电接地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