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废旧木材回收利用有法规的强大支撑目前,日本森林覆盖率已达到68%,但在废旧木材回收利用方面却高达82%。其中,2004年建筑废旧木材回收利用 高达89%。关键也是强有力的支撑是法规的支持。在日本有关废旧木材回收利用的法规有《环境基本法》、《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废弃物 处理法》、《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容器包装回收利用法》、《建设回收利用法》、《绿色购入法》等。其中规定产生废弃物的工厂有回收所产生废弃 物的责任。对废弃物的保管、收集、搬运、再生、处理都有明确规定。回收渠道明确由市、县、村委会层层负责。对建筑废材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回收。
我国的木材使用度非常高,各种使用过的木材废弃物随处可见,把这些废旧木材回收起来经过锯末粉碎机用于再生产,不仅可以减少环境污染,而且将 使得相关企业大幅度降低原料成本。增加利润,眼下新生产出来的木材原料价格这么高,更使得木材制品厂把采购原料的目光投向废旧木材。
但如果保管不当或在保管过程中不处理木材的端头和表 面,容易产生开裂等质量问题。为了减少木材在保管过程中的质量损失,还要采取以下措施: 木材端封:由于木材端部的气干速度较快,所有的木材在 储存或干燥过程中都会发生某种程度的端裂。
若在造材或制材之后,立即以特质端部防裂漆将材端涂封,可防止端裂发生。材端涂封多用于高价值的木材以 求经济。比重大的木材较容易发生端裂与劈裂,同时,干裂的程度会随着木材直径的增大而增大。有时需将半干木材的端裂部分切除再涂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