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制造洗衣粉、合成洗涤剂、合成石油蛋白、农药乳化剂等。在食品工业可用作被膜剂,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可用于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鲜蛋,使用量为5.0g/kg;其他使用参考:作为面包脱模剂,对烤盘腐蚀性小,不产生不愉快的气味;作为食品机械润滑剂,不腐蚀机械;此外也可用以延长水果、蔬菜、罐头的储存期 [1] 。
加工生产过程
食品原料进行加工生产时,浸出工艺中使用的溶剂若被矿物油污染,经过一系列的生产工艺后,溶剂迁移到食品中就会造成食品成品的污染。
人为加入
尽管我国GB 2760—2014《食品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矿物油可以作为消泡剂、脱模剂、防黏剂和润滑剂用于发酵工艺、糖果、薯片和豆制品的加工工艺中,但是一些不法商贩为了一己私利,利用国际方法检测矿物油的检出限过高这一疏漏,常常在油脂中掺伪,人为加入矿物油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作为剂,矿物油可以破坏病菌的细胞壁,干扰其呼吸,并可干扰病原体对寄主植物的附着;还可控制菌丝体,防止孢子的萌发和感染。例如,在白粉病的防治上,矿物油通过基本的物理性接触,与白粉病孢子接触片刻即可导致其死亡,具有铲除和保护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