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三:
企业长期亏损,没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做了零申报。
一般情况下,企业的亏损能向以后五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如果做了零申报,第二年的盈利就不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了,会造成企业损失。
正确做法:应如实填列,这样亏损可以在以后5年内结转弥补。
错误四:
企业已预缴了税款,在报税时却进行了零申报。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虽然在代开发票的时候缴纳了税款,但也不能简单的进行零申报。
答:正确做法是在申报表中规定栏目填写销售收入,网上申报系统会自动生成企业已经缴纳的税款从而进行冲抵。
错误五:
企业取得未票据收入,同时无可抵扣进项税,进行了零申报。
正确做法:把当期收入填入未票据收入中,按规定缴纳税款。
免税、无应纳税款和零申报这几种情形,应纳税额都是0,但是实际的处理方式大不相同。纳税人要特别注意!
长期零申报的风险
在零申报的情况下,公司不需要缴纳税款,但是长期零申报属于企业异常申报状态,这种情况下企业是会被列入重点监控对象, 而且在这种情况下还会出现税收风险。那么长期零申报具体有哪些风险呢?
一、可能会被纳入“重点关注企业”和“非正常户”行列。
二、长期零申报属于异常申报,不但要被列入重点监控对象,还可能存在税收风险。
1.罚款处罚
2.影响纳税信用等级
3.发票减量
4.如果长期零申报被税务机关核查到的,税务局就会采用成本费用的方式(或者其他方法)来核定纳税人的收入。
3、办税服务厅接收申请材料,核对纳税人报送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受理,不符合的驳回,并告知纳税人应补正资料或者补受理的原因(部分区域需要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凭证或者场地使用证明及近3个月的水电费单据);
4、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相关情况;
5、纳税人补充申报、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
6、办税服务厅根据管理部门反馈情况,在纳税人补充申报、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后,解除纳税人非正常状态;
7、对已宣布其税务登记资料失效的纳税人收缴原税务登记资料,并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资料。
第三,关于放弃免税权的问题。
一般纳税人在实际享受了增值税免税政策后,可以选择放弃免税权,并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减)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自提交备案资料的次月起,一般纳税人应就其放弃免税的项目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以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由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进销项抵扣的计税方法,出于纳税核算便利性和进项抵扣准确性的考虑,对一般纳税人来说,现行规定是,一经放弃免税,36个月不得变更,且应按照应税项目来放弃免税,而不能以是否开具专用发票,或者区分不同的销售对象分别适用征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