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美设计的这些功能,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和结果。早出现于演出中的是和演员直接有关的化妆、服装和随身小道具,后来才逐渐有了布景。演出进入室内后又逐渐有了灯光照明。在很长的历史时间,它主要是在演出中发挥“实用”性功能。随着各种演出技术条件的日趋完善,艺术造型手段逐渐增多,它的艺术作用也逐渐加强,艺术创作的价值和品位也愈来愈高,遂成为戏剧综合艺术中重要的有机成分。在现代的戏剧演出中,舞美设计成了决定和左右演出艺术形式的重要的、甚至是决定性的因素。
聚光灯——在舞台上用的聚光灯是指灯前面使用平凸聚光镜而言的,这种灯具可以调节 光斑大小,出来的乐束比较集中,旁边漫射的光线比较小,功率有0.5W 至5KW 多种,焦 距有长、中、短之分,视射距的远近按需要来加以选用。
耳光在台口左右两侧对称设置,根据剧场舞台的规模,每侧耳光可设一道或二道,配置 灯具,以聚光灯为主,可以少量配置成像灯、罗纹灯、因为耳光靠观众厅侧墙很近,使用罗 纹灯时,漫射光常常将近处墙壁照得很亮,影响一些场景的气氛,所以宜少用为佳。左右每 道耳光中应各设置追光灯一套供追光人员任意控制作用。
思维的深度。如果说,舞美设计艺术思维的广度是“数量”的话,那么其思维的深度便是它的质量之一。也就是说,广度体现的是量变,深度体现的是质变,舞美设计的艺术思维,必须由量变到质变,由广度到深度。我国现代文学巨匠鲁迅先生指出,文艺创作“开掘要深”,这种深度开掘,当然要以艺术思维的深度为依托和支撑。法国古典主义画派画家安格尔也指出:“艺术的生命就是深刻的思维和崇高的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