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钢是在生产生活工程中淘汰或者损坏的作为回收利用的废旧钢铁;其含碳量一般小于2.0%,硫、磷含量均不大于0.05%。一般说,废钢铁按其来源可以分为四类:返回废钢(自产废钢)、加工废钢、折旧废钢、进口废钢。
1.钢铁厂内的返回废钢,又称自产废钢,它是在炼钢、轧钢和精整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以各种切头和废品的形式存在。这类废钢没有混入其它元素,且形状较规则,几乎能立即装入炼钢炉。它的加工准备工作量一般很小,随着它的产生在炼钢厂内就可处理掉。这种废钢占总废钢比例各国不尽相同,一般在30-50%。但随着连铸、连轧、无头轧制等工艺技术的不断进步及工业化进程加快,使金属收得率与轧钢成材率不断提高,使得自产废钢量不断下降。
2.钢铁制品的制造工业中产生的加工废钢,大多是冲压边角料、车屑、料头等。如滚珠轴承钢的钢材利用率一般只有50%左右,约有一半钢材在制造中成了废钢。除车屑外,加工废钢一般没混入其它元素,所以只要进行简单的打包、压块、相当快地就能送至钢厂使用。这种废钢约占废钢总量的20-25%。但随着钢铁产品近终型制造技术进展、表面质量的提高、尺寸公差的减小和机械加工工业的技术进步、这种废钢比例会逐渐减小。
3.各种报废的设备、汽车、船只,建筑结构等所获得的废纲,称为折旧废钢。这种废钢约占废钢总量的20-25%。随着社会发展的进步,积累的增加,这种废钢的比例会不断增加。折旧废钢往往是要用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才能送回钢厂使用,它是不干净的废钢,非但混入了许多其它元素和非金属杂质,而且形状和尺寸又是多种多样,极不规则,使处理工作更加困难。同时,城市垃圾中回收的废钢,其中主要是灌头、铁筒等轻薄料也归到折旧废钢中。